索 引 号 640381001/2023-00039 发文时间 2023-05-2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调整《青铜峡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调整《青铜峡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树新林场,工业园区、库区管理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青区属、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青铜峡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以下调整:

1.市教育局申报的《集团化办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要求,教育局已下发《青铜峡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青教发〔2022〕30号)并组织实施。该项目已经不属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此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去除。

2.市民政局申报的《青铜峡市城市社区规划布局方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对2017年新增的黄河楼社区、2020年新增的汉源和名峡社区进行城区社区四至范围划定,进一步明确社区边界。根据《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社区规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5〕75号)精神,明确划定全市9个城区社区四至范围,暂时不存在因边界不清、四至范围划分不明确所导致的其他社会问题,因此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去除。

3.市交通运输局申报的《G109线小坝过境段改建项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改建国道109线小坝过境段路线长度10.72公里,总投资4.18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原定于2021年实施,因上级补助资金一直未落实到位,为了不造成政府隐性债务的增加,该项目暂缓实施,因此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去除。


附件:《青铜峡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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