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1/2024-00030 | 发文时间 | 2011-06-14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宣布失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铜峡市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的通知 |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制度试行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促进全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水域滩涂资源科学有效配置,带动相关产业协调优化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渔业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综合评价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青铜峡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地处东经105°37'至106°21',北纬37°16'至38°15'之间。东隔黄河与吴忠市利通区相望,南以牛首山为界和中宁县接壤,西至明边墙(明长城)毗邻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北接永宁县,总面积2525平方公里。境内地势由西南向东北自高而低呈现阶梯状分布,形成山地、低山丘陵、缓坡丘陵、洪积扇地带、黄河冲积平原和库区6类地貌。其中:山地面积1.48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8.5%;低山丘陵1.38万公顷,占7.9%;缓坡丘陵1.58万公顷,占9.1%;洪积扇地带7.07万公顷,占40.6%;黄河冲积平原5.36万公顷,占30.8%;库区0.54万公顷,占3.1%。黄河由青铜峡镇广武入境,穿越青铜峡镇、峡口镇、大坝镇、小坝镇、陈袁滩镇、出叶升镇入永宁县,境内流程58公里。自然资源丰富,农业资源优势明显,水资源得天独厚。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西干渠、东干渠、大清渠、秦渠、泰宁渠、汉渠九大干渠经过本市,沟渠纵横,排灌畅通,土地肥沃,是全国10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市)之一。
青铜峡市水域宽阔,河水流经239.5公里,年均引水量9.34亿立方米。境内水源主要是黄河水,年经流量266.89亿立方米,流经面积633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也比较丰富,有2.19亿立方米可供开采利用。自然湖泊星罗棋布,小型水体遍及全市各镇,全市现有湖泊湿地、低洼盐碱地等宜渔资源20多万亩,截至2010年底,开发利用的水产养殖面积6.38万亩,利用率达31.9%。
(二)水文气候条件
青铜峡市年平均气温10.1℃,极端最高气温33.6℃,极端最低气温-16.1℃,≥10℃的积温3270℃,年降水量185.5毫米,全年日照时数2885.4小时,日照率达65%,无霜期154天。适宜鱼类生长的天数约180天,水质中度偏碱,pH值8.0-9.0,水温4-29℃,矿化度≤3克∕升,营养盐相对丰富,天气总体情况以晴为主,自然条件对发展渔业十分有利。
(三)生物资源
1、浮游植物:共有8门、39科、61属。其中以硅藻门种类最多为23属,绿藻19属,蓝藻11属,隐藻门2属,裸藻门3属,甲藻门、金藻门和黄藻门各1属。
2、浮游动物:共有29种,其中原生动物8种,轮虫14种,枝角类4种,挠足类2种,介形类1种。
3、底栖动物:有点脉粗腹摇蚊、花纹前突摇蚊、结合隐摇蚊、指突隐摇蚊等23种
4、水生植物:水生植物31种,分属于21科31属,常见的有小浮萍、槐叶草、蒲草、宽叶香蒲、沟草、角茨藻、芦苇、碎米荷草、水葱、大茨藻、小茨藻等。这些水生植物多数可作为草食性鱼类和其它水生动物的青饲料。
(四)鱼类资源
1、野生品种:有鲶鱼、鲤鱼、鸽子鱼(北方铜鱼)、鲫鱼、雅罗鱼、赤眼鳟、吻鮈(圆筒吻)、大鮈、钉鮈、花丁鮈、船丁鱼、麦穗鱼、泥鳅、跳虾、鳖、螺、蚌等。
2、养殖品种:有建鲤、乌克兰鳞鲤、黄河鲤、彭泽鲫、异育银鲫、团头鲂、罗非鱼、白鲳、大口鲶、革胡子鲶、乌鳢、鳜鱼、黄河鲶、草鱼、花鲢、白鲢;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甲鱼、河蟹等。
(五)水产良种场
现有已核发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场2处,分布在交通方便的叶升镇地三村和大坝镇刘庙村,占地近860亩,共有亲鱼池、孵化池、苗种培育池610亩,年产各类乌仔、夏花9200万尾。
二、水产养殖生产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渔业是我市确定的“五大”优势特色产业之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具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自治区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突出特色”的原则,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实施低洼地、旧池塘和湖泊湿地改造工程,建设以水产养殖、水生植物种植、水禽养殖、水上旅游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渔业基地,提升了我市生态渔业的发展水平,提高了水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培育了新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改善了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了生态渔业的跨越式发展。截止到2010年,渔业养殖面积63800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2920吨,渔业经济综合产值达到1.39亿元,从渔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30元,渔业已成为我市促进农民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
(二)主要特点:
(1)区域化布局基本形成。以滨河大道两侧、罗家河、青龙湖、青逸湖、青秀园湖为主的城郊型生态、休闲渔业;109国道两侧和唐西干渠之间沿线地区的高产高效渔业;青铜峡库区和鸟岛为代表的大水面生态、旅游、垂钓、观光等特色休闲渔业已形成区域化布局,各区域基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带动了渔业生产、技术推广、渔需物资经营、水产运销走上了专业化、社会化、基地化发展之路。
(2)结构调整取得进展。渔业生产结构改变了以“鲤草鲢鳙”为主的单一格局,俄罗斯鲤、南美白对虾、河蟹、大口鲶、团头鲂、彭泽鲫、黄河鲶等一批品质优、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名优特水产养殖新品种在我市安家落户。
(3)渔业外向型生产格局已经形成,全市水产品总量的85%外销周边省区,市场辐射内蒙古、甘肃、陕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区,我市已成为宁夏重要的渔业生产基地和水产品集散中心。
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渔业发展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四水”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试行规范和编制大纲编制。
(二)指导思想
认真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国家发展水产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规划,确定水域滩涂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策和措施,统筹水域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有效保护养殖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和推进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总体思路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统一安排和要求,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在进一步清查全市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及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域滩涂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区水域滩涂资源的要求,提出水域滩涂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保护养殖者的基本权益,促进水域滩涂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产品安全供给,确保从渔农民持续增收,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四)目标任务
通过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明确界定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保障养殖渔农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依法保护商品鱼基地等重要的养殖水域;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养殖生态环境;为建立健全养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到2020年全市水产面积达到13.5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2.6万吨,水禽养殖达到50万只,水生植物种植面积达到3.6万亩,休闲观光场所达到20处,渔业经济总值达到3.01亿元以上,将青铜峡市打造成西北地区重要的水产品基地县(市)之一。
(四)规划的原则
(1)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进行规划时将已经养殖的水域滩涂纳入规划;同时,考虑到目前以渔为生的农民和因产业结构、规划调整转入养殖的从渔农民对养殖水域滩涂的需要,为从渔农民生产和发展留出一定的养殖空间。
(2)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区划规定,将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确定为养殖使用功能。在具体规划时本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养殖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养殖布局规划。
(3)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滩涂确定为养殖水域,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妥善处理水产养殖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养殖生产应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使养殖水域滩涂发挥最佳效益。
(4)规划与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对水域功能的定位作用,协调处理各产业水域滩涂的使用纠纷,做到水域滩涂使用功能明确、产业布局合理。同时,将规划与调整结合起来,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鼓励养殖区转移至水交换条件好、环境优良的水域。
(5)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根据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及外部条件的影响,因地制宜地进行养殖布局,并体现区域特点;客观反映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及开发前景,发挥地方水域滩涂的资源优势。
(五)区域布局规划
1、养殖水域、滩涂分功能区域规划
按照养殖功能划分,将我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为池塘养殖区、湖塘养殖区和大水面养殖区三大类。
(1)池塘养殖区:到2020年,全市池塘养殖面积达到28000亩,平均单产400公斤,养殖产量达到11200吨。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旧塘改造步伐,提高池塘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充分利用水源条件好的宜渔湿地新建精养池塘,有计划地扩大精养规模;在稳定传统养殖种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名、特、优、新品种的养殖。重点发展俄罗斯鲤、南美白对虾、河蟹、大口鲶、团头鲂、彭泽鲫、草鱼等名优水产品养殖;根据池塘环境容量合理控制养殖规模、放养密度、养殖品种和单产;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改善渔业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养殖的综合效益。
(2)湖塘养殖区: 到2020年,全市湖塘养殖面积达到26000亩,平均单产325公斤,养殖产量达到8450吨。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湖塘条件和水源状况,采取半精养生产方式,发展鱼、畜、禽、草相结合的生态渔业。
(3)大水面养殖区: 到2020年,全市大水面养殖面积达到40000亩,养殖产量达到3800吨。根据水源水质状况控制吃食性鱼类放养量,并适当提高滤食性鱼类的放养比例,以保证水产养殖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水环境的保护,城市近郊可发展休闲渔业。
2、养殖水域、滩涂分区域布局规划
按照我市渔业资源特点、渔业生产发展水平的相对一致性,将全市生态渔业规划成三个发展区域,具体规划如下:
(1)城郊地区
区域范围:该区域包括城郊的青龙湖、青逸湖、青秀园湖、罗家河、灵汉青铜峡生态水产场、滑石沟渔场、王老滩渔场等,现有已养水面8180亩。
功能定位: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以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渔业的多功能性,拓展渔业的生态和休闲功能,使该区域成为休闲渔业发展和水产品集散中心。
发展规划:发展水产养殖、观赏、垂钓、旅游、餐饮等都市休闲渔业,建设渔业高新技术园区,建立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水产品物流体系。到2020年该区域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000亩,其中池塘养殖区6000亩,湖塘养殖区4000亩;水产品产量达到3700吨;建设休闲观光、餐饮场所10处。
(2)109国道和唐西干渠两侧沿线地区
区域范围:以瞿靖镇、叶升镇、小坝镇、大坝镇、邵刚镇为重点,现有已养水面10269亩,湖泊3000亩,宜渔荒地2000亩。
功能定位:该区域经济发达,渔业生产条件优越,水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科技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高,产业基础较强,是我市渔业发展的主产区,以发展高产高效渔业为主。
发展规划:加强精养池塘保护,改造中低产池塘,完善配套设施,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水面单产和产品质量;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将水面资源丰富和环境良好的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养殖品种以建鲤、俄罗斯鲤、草鱼、南美白对虾为主。到2020年该区域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5000亩,其中池塘养殖区7000亩,湖塘养殖区5000亩,大水面养殖区3000亩;水产品产量达到4710吨;建设休闲观光场所2处。
(3)沿黄地区
区域范围:该区域包括沿黄河的峡口镇、陈袁滩镇、青铜峡镇、库区管理局、鸟岛、叶升镇等,现有已养水面38350亩,宜渔湿地141200亩。
功能定位:该区域由于受环境条件制约,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但这些地区地域广阔,宜渔资源丰富,水域生态条件多样,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以促进渔民增收致富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开发市场适销产品。
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宜渔湿地,发展适合当地资源条件的草鱼、河蟹、建鲤为主要品种的养殖,促进渔农增收致富,同时充分挖掘区域水质好等优势,扩大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到2020年该区域水产养殖面积达到77000亩,其中池塘养殖区7000亩,湖塘养殖区25000亩,大水面养殖区37000亩;水产品产量达到14440吨。
(六)实施和保障措施
1、实施措施
(1)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促进水产养殖生产管理规范化。要完善养殖证制度,切实维护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水产养殖者的生产积极性,科学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促进渔业发展,渔农增收。凡在我市国有、集体所有的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的,必须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要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工作,水产养殖开发必须遵照相关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从事生产,提倡和鼓励符合无公害养殖标准的生产开发,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水库肥水养殖坚决取缔。
(2)实施养殖容量控制制度,加快养殖结构的调整。要根据水体的交换强度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同时要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通过规划的实施,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过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鼓励养殖区转移至水体交换条件好、环境优良的水域,使养殖规模、密度符合环境容量和养殖容量的要求;养殖品种结构渐趋合理,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使水域滩涂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水产养殖病害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3)加强水产养殖苗种生产和流通管理,把好苗种关。要搞好苗种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确保苗种的规格和质量;加强苗种流通管理,做好苗种质量鉴定和检疫,防止疾病蔓延。凡在我市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的业主,必须严格遵守农业部颁发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和《宁夏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以确保水产苗种质量,避免外来物种侵害。
(4)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把好产品质量关。要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关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违禁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水产品上市前的检疫检验制度,形成自动报检、执法人员检验的水产品检验检疫机制,凡未经过检疫的水产品一律不许进入市场销售,逐步建立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确保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
(5)加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全面提高水产养殖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与各级水产学会、协会合作,对水产技术人员、养殖户进行轮训,提高水产科技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增加水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参加各种科普宣传、科技推广活动,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理念,推广新技术新品种。
(6)加强水产品市场流通管理,以流通促进生产。建设2-3个水产物流市场,搞好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水产品产销衔接,以流通促生产。积极推动各类渔业协会及水产经合组织,依靠协会及各类经合组织提高水产社会化生产和服务水平,开展市场信息及技术服务,形成基本的产业化格局。
2、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市委、市政府把渔业产业发展摆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财政、水务、林业、国土、旅游、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市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渔业生产,向国家、区、市申报渔业基地开发建设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并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把水域滩涂规划建设的安排、目标任务、优惠政策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规划按期完成。
(2)优化融资环境,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快完善以国家投入为导向,以集体和渔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社会性投资、招商引资和利用市外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渔业投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具有开发价值的水面推向市场,以资源换取资金、技术和市场。切实改善投资环境,积极作好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引进资金。
(3)加大扶持力度,加快资源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生态渔业资源开发进程,及时出台渔业基地开发建设的扶持政策,并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建设的支持,用足用活自治区发展淡水鱼的政策和扶持资金。对在我市从事生态渔业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渔业资源上给予扶持。鼓励村队集体通过荒地、荒水的租赁、拍卖、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工业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合作,发挥公司、大户、能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发建设渔业基地。
(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打造水产品品牌。鼓励和扶持水产企业、经营大户、运销组织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走联合发展之路。加大渔业协会培育力度,将渔业协会培育成上联市场、下联基地的流通性龙头组织。充分发挥水产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优势,引导和鼓励各类水产企业和中介组织申报绿色水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品牌,注册品牌商标,以品牌拓展市场,努力扩大水产品外销量。积极开展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实施工程,加大标准化宣传、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力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和绿色水产品养殖技术,建立健全“五项”登记制度(生产日志、环境监测、科学用药、产品标签和原料监控),建设无公害标准化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引导广大从渔农民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跟踪检测工作,公布检测结果,跟踪检测情况,探索建立生产有记录、产品流向可追踪、出现问题可追溯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塑造我市水产品“绿色品牌”新优势。
(5)强化考核,严格检查验收。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规划开发建设列入到各镇场、各部门考核内容之中,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目标考核管理,并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完不成任务的镇场和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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