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5-00055 | 发文时间 | 2025-05-23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5年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
2025年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序号 | 内容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责任清单 | |
普法责任 主体 | 普法对象 |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学习、“双随机”交流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议、干部理论日常学习中;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3.通过“青铜峡农情”微信公众号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 |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为主专题学习,1次法治主题“双随机”交流;全年党组会议、干部理论会前学法不少于10次;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普法学习》计划,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 3.全年通过“青铜峡农情”微信公众号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内容不少于10次。 | 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 1.通过干部理论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领学,带头尊崇法治,遵纪守法,引导全体职工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组织新任命科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 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 1.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组织好“廉洁警示教育周”活动,以案为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 1.组织党内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2.通过前往廉洁教育警示基地实地学习、以身边案例释法等方式,增强法治教育感染力与实效性。 | 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党员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 1.组织职工干部通过干部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学习民法典原文;2.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利用“青铜峡农情”公众号积极宣传。 | 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党组、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 1.《法治宣传教育法》颁布实施后,列入干部理论、党组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2.根据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做好高额彩礼专项治理等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教育,并利用“青铜峡农情”公众号宣传。 | 市委农办、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 1. 列入干部理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与《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普法学习》计划,以集体会议学法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确保对农业领域法律的了解; 2. 结合业务相关工作,组织定点普法宣传、下乡走访宣传,以发放宣传彩页、结合实例讲解等方式开展普法工作。 | 1.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不少于15次; 2.利用“青铜峡农情”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发布普法相关信息不少于35次; 3.积极参与司法局等部门牵头组织的集中普法活动,自行组织农业重点工作领域下乡普法活动。 | 局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站室配合 | 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