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08/2025-00041 | 发文时间 | 2025-03-26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青铜峡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法治青铜峡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铜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内容和《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财政法治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聚焦思想引领,着力推动财政法治工作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财政工作统一指导、统筹协调,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财政工作机制。制发我局《青铜峡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确定年度法治财政目标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层层推进,确保法治工作件件落实到位。班子成员将述法工作写入年终述职报告,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2.完善学习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学、干部集中学、交流研讨学、专题辅导学等途径,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024年累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40余次,开展法律专题讲座3次,组织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等考法活动14次,青秀园法治文化园参观学习1次。
(二)聚焦财政执法,着力提升人员法治素养能力。
1.提升财政普法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拓展普法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聚焦服务对象和财政工作人员,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财税政策知晓度,在古峡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各项政策送达末端。加强对政府采购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开展“以案释法”,不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2.提升法律素养,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12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全市组织24轮三类人员法律知识综合测试,提高我局综合测试平均成绩。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实现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变更、换发、暂扣、注销等工作。三是为加强我市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经费462.9万元。其中,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9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5万元、法治建设宣传经费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万元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支出161.9万元。
(三)聚焦服务大局,着力提升依法理财工作实效。
1.加大检查力度,深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2024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票据及非税收入检查、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政府采购等各项检查;二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依法依规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检查;三是规范行政事项。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项,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未出现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四是强化政采裁决监管。通过宁夏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电子化质疑投诉,2024年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4件,其中:有效投诉1件,撤诉3件。
2.持续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青铜峡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3年青铜峡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收支分析、涉农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采购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
3.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核的范围。公文的管理事项纳入审核范围, 除报告、请示、议案、通报、纪要5个文种的公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外,其他文种的公文全部纳入审核范围,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范围。二是将公文的制发主体纳入审核范围,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清单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四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责。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关于审核职责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核。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和法定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单位)法制审核机构或指定的内设机构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要求,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4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件数7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查后不存在增量文件审查情况。
4.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动公共服务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结合工作职责,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印发了《2024年青铜峡市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四)聚焦政务服务,着力优化财政法治营商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截止2024年11月15日本单位接到12345投诉举报热线共办理8件,退回3件,无不满意案件,满意率100%。
2.严格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规范青铜峡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青铜峡市财政局自2023年12月起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托“宁夏政府采购监督评价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置差别歧视条款、违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四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合同公示;青铜峡市污水处理中心合同文件未约定资金支付条件、时间、方式。对检查出现问题已完成整改。
3.多措并举着力营造惠企利民的服务采购环境。2024年,为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青铜峡市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要求各预算单位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和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并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告,为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设定预留标准、提高预留比例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截止2024年三季度,全市政府采购总金额为21835万元,其中:大型企业合同总额5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金额26.88%;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5967万元,中型、小微企业合同授予比例达到73.12%,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得到有效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4.持续提升政银企对接频次和水平,不断加强银企间交流和信息共享。在组织大规模融资对接活动的同时重点推进具有产业特色和银行4特色的专场融资对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政银企对接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近三年,累计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20余次。同时鼓励辖区地方法人银行因地制宜,创新推出个性余次化金融产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通过差异化的产品设计和便捷高效的信贷服务,进一步降低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准入门槛,不断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全市金融运行平稳有序,截止10月底,人民币存款余额210.9.亿元、较2022年初增加58.89亿元,增长34.79%;人民币贷款余额177.02亿元、较2022年初增加28.18亿元、增长18.93%,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时效性有待提升。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财政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合理运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处罚合理合法,维护法律权威和财政管理秩序。创新执法理念和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规范执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财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2.持续防控财政法律风险。落实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重大案件讨论制度,召集业务处室、法律顾问进行共同研判、集中会审,守牢法治财政风险底线。合理运用调解、和解等柔性方式,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
3.提升财政普法效果。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行政执法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积极为促进法治建设作出财政贡献。
青铜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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