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4-00096 | 发文时间 | 2024-07-25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青铜峡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铜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配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区、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大衔接资金管理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24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208号)要求,聚焦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下达资金总规模的50%。
三、资金指标下达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208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
四、资金使用计划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支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3〕243号)要求,本次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2024年叶盛镇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360万元,本次计划安排3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8个方面:一是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二是现代设施农业扩量提质建设;三是优质粮食加工增效建设;四是农产品加工及仓储冷链中心建设;五是乡村产业融合示范点建设;六是现代农业机械化能力提升;七是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建设;八是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具体建设内容投资以发改批复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本次资金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确保示范点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广泛接受监督。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268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民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乡振发〔2022〕8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招标、采购等程序;资金支付前务必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申报表、批复等资料齐全,且为2024年实施的项目,杜绝还旧账等负面清单出现。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会议要求,按照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2024年叶盛镇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依据衔接项目库分类纳入项目库进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确保数据质量。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分配使用三级公告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资金支付。项目实施单位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确保12月底资金支付率达100%(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四)精准考核验收,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验,进行绩效自评并出具项目自评报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附件:青铜峡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青铜峡市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建设地点 | 项目 实施主体 | 项目 概算投资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计划 安排资金 | 备注 |
1 | 2024年叶盛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 各相关村 | 叶盛镇人民政府 | 3360 | 1.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利用现有房屋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54平方米,配套直播、数字农业等设施设备、各专业社农产品展架等附属设施,配套建设示范阵地外围硬化1600平方米、给排水外网工程等附属项目。 2.现代设施农业扩量提质建设:新建面积合约13560平方米高标准设施拱棚,增设施肥、施药,外遮荫等设施设备及灌溉、电气、生产路等基础配套工程。 3.优质粮食加工增效建设:新建五星村粮食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原粮仓270平方米,配套完善防水、防潮、防鼠、通风等设施,安装变压器1台,购置叉车1辆。 4.农产品加工及仓储冷链中心建设:新建正闸村农产品加工及仓储冷链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农产品加工棚3169.56平方米,配套加工生产线2条,建设消防水池247平方米、道路硬化2500平方米,改造公厕、预包装库、成品库、实验室等附属设施。 5.乡村产业融合示范点建设:回购或租赁2户农户房屋打造麻辣烫、驴肉馆等2户手工体验作坊,为本村及周边手艺人提供一个创业创新示范平台,推动蒋滩村农文旅产业升级。在龙门村实施休闲农业示范点(二期)建设项目,利用龙门村现有水域资源打造经营性水上乐园和沙滩乐园,面积3000平方米左右,配套完善旅游附属设施工程。实施张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改造现有厂房504平方米、生产用房357.87平方米,配套玉米加工设备、毛豆加工设备2条生产线。 6.现代农业机械化能力提升:计划为叶盛镇合作联社及各专业合作社配套轮式拖拉机2104型1辆、轮式拖拉机1654型1辆、150型挖机2台(履带式挖机1台、轮挖1台)、80型轮挖1台、叉车1台等有关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领域生产设备,提升合作社社会化综合服务水平。 7.农业绿色发展示范点建设:对张庄村等村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采购鹰眼摄像头4套,超级农田智慧灌溉设备1套,自动水源管理、智能配肥、自动轮灌、决策辅助等功能),对叶盛镇农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打造全程智能化水肥管理样板田,提高“两级多专”复合型集体经济经绿色化发展水平。 8.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对“十三五”易地搬迁移民稻香园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DN500污水管网长231米,DN400污水管网长1028米,DN110雨落管网长2160米,检查井82座及道路修复等内容。对镇域范围内农村道路、桥涵积水点等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开展正闸村桥涵积水点改造3处、张庄村桥涵积水点改造2处、盛庄村桥涵积水点改造1处,在盛庄村、光明村、蒋滩村、张庄村实施混凝土道路硬化工程共计16710平方米。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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