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4-00073 | 发文时间 | 2024-06-26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场、局属相关中心(站)室:
《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体系,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4〕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4年,聚焦秸秆高效离田和科学还田,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创新秸秆产业化模式1套,完善秸秆收储、加工、利用市场运行机制,以县为单元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秸秆离田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能源化等离田高效利用,支持秸秆收、储、运、销市场主体,提高离田效能,完善秸秆“打捆-清运”离田收集模式,降低离田成本。
1.推进秸秆养畜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重点示范推广“捡拾打捆+运+销(储、加工)”等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收集模式,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计划完成“捡拾打捆+运+销(储、加工)”等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收集3000吨。
2.推进秸秆清洁取暖。有序发展以秸秆、木质等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替代煤炭,实现秸秆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计划在青铜峡镇同兴村、同进村示范推广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1300吨。
(二)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提高秸秆科学规范还田的覆盖率和到位率,进一步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点示范推广秸秆粉碎翻埋还田模式,计划完成秸秆粉碎翻埋还田6.0万亩。
(三)加强资源台账建设。以县为单元,按照秸秆资源台账建设要求和流程,在要求时限内,通过“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完成上一年度数据报送。
(四)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委托宁夏大学,开展小麦、水稻、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及时准确填报《农作物草谷比与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系统》,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五)构建产业化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收储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培育设备适用、技术先进的秸秆加工转化市场主体,建立形成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围绕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形成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1个。
三、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单位
(一)管理单位: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单位:全市各镇(场)和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四、资金安排及补助标准
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青铜峡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315万元,资金安排和补助标准为:
1.计划完成“捡拾打捆+运+销(储、加工)”等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收集3000吨,每吨补贴100元,安排资金30万元;
2.计划完成秸秆粉碎翻埋还田6.0万亩,每亩补贴40元,安排资金240万元;
3.示范推广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1300吨,每吨补贴300元,安排资金39万元;
4.开展小麦、水稻、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安排资金6万元。
五、进度安排
2024年6月—7月: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7月—9月:组织对实施主体进行招投标和遴选,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及作业协议,适时开展小麦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
2024年9月—11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和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水稻、玉米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
2024年11月中旬—12月:组织项目进行验收,做好项目总结及资金兑付工作。
六、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明确分工。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心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见附件2),主要负责项目方案起草、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镇(场)要相应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全过程,包括组织作业、质量监督、作业记录表填写、公示及项目资料整理等工作。
(二)规范运行,严格管理。一是主体确认。秸秆粉碎翻埋还田、“捡拾打捆+运+销(储、加工)”等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收集实施主体,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认;冬季清洁取暖成型燃料供应主体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认。二是任务分解。各镇场依据本方案下达的秸秆粉碎翻埋还田任务,合理分配到各村,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三是合同管理。市农业农村局与各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各镇场与村委会及实施主体签订三方作业协议,协议要明确作业区域、任务、时间等。
(三)加强指导,详实记录。中心及各镇(场)要适时组织对各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按照本方案制定的作业任务和模式顺利实施。秸秆粉碎翻埋还田作业面积及作业质量(深度大于或等于30cm),通过农机精准作业远程监测设备进行监测。作业结束后,由各镇(场)安排人员督导实施主体以村为单位填写作业记录表,并在所作业的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镇(场)确认,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考评,及时总结。建立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作业结束后,由中心和各镇(场)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验,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整体验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对项目执行情况、验收结果和项目资金兑付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兑付项目补助资金。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政策措施、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等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
附件:1.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成员
2.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小组成员
3.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粉碎翻埋还田模式)任务分配表
4.青铜峡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5.中央财政支农项目区域性绩效目标申报表
6.2024年中央(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备案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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