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5/2024-00036 发文时间 2024-03-15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管理处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宁农机(推)发〔2024〕2号)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为目标,以提升酿酒葡萄产业机械化水平为重点,将园区建设成推广先进农机化技术、创新服务模式的平台,推进全市葡萄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聚焦酿酒葡萄产业,建设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1个,示范园区内埋藤、施肥、除草、植保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率达到100%。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地点、规模、依托单位

1.实施地点。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

2.建设规模。1000亩

3.依托单位。青铜峡市益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二)重点任务

1.技术模式。重点示范推广机械化埋藤、起藤、施肥、除草、植保、叶幕修剪等技术和装备。

2.试验设置。开展葡萄开沟施肥机作业性能试验,实现一次性完成开沟、施肥、填埋等作业功能。

3.培训宣传。举办葡萄机械化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40名,召开新机具演示及观摩会1场次,设置示范园区标识牌。

四、资金下达、用途计划及兑付

(一)资金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下达我市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项目专项资金14万元。

(二)资金计划。按照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关于本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说明,计划将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葡萄机械化起藤、机械化除草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将专项资金7.5万元用于风送式喷雾机(3台)、开沟施肥车(2台)购置补贴,每台补贴1.5万元;将专项资金2.1万元用于园区标志牌、现场观摩会、宣传培训等;将专项资金0.4万元用于开展园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租赁、交通和伙食补助、差旅等相关费用及园区资料收集整理考核验收等。

(三)资金兑付。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进行兑付。

五、进度安排

建设期限:2024年1月~12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1~3月:编制上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制定试验内容。

2024年4~5月:开展葡萄开沟施肥机作业性能试验,示范推广葡萄机械化起藤、机械化施肥技术,跟踪指导服务。

2024年6~10月:示范推广机械深埋施肥、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叶幕修剪技术,召开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等工作,开展跟踪指导服务,

2024年11~12月:开展机械埋藤等技术指导服务,总结项目工作,形成项目绩效考评资料,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示范园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县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组成技术指导小组,依托示范园区承建主体技术人员,联合开展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会斌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蒋万兵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贾  利  邵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利峰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技术指导小组

负责示范园区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数据采集与分析及工作总结等工作。

自治区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周建东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员:李  翔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工程师

杨玉蓉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李进福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正高级农机工程师

崔惠琴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正高级农艺师

李苏宁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工程师

县级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王利峰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花志斌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王永华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农机工程师

沈  鹏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王海燕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农机工程师

王  伟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朱  瑞 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农机工程师

栗学军 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高级农机工程师

高银东 局财务室农机工程师

(二)加强技术保障。农机、农艺相关技术人员开展农机化技术指导服务,技术指导服务人员必须深入项目建设生产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要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引用先进的机械装备推动葡萄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格局。加强园区建设绩效管理,发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拉动效应。

(三)提升建设质量。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严格遵循统一的作业模式、作业流程、作业质量和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保证项目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力度,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带动,创新发展,提升葡萄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全市葡萄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2.项目区域性绩效目标申报表

3.项目备案表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实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要求,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要求。

(一)农业机械化工作相关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宁农(机)发〔2022〕10号)。

(二)绩效考核相关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央和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26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35号)。

(三)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财规〔2022〕21号)。

(四)其他文件。《2024年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自治区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青铜峡市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项目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一)科学可行、严谨规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科学制定绩效评价程序、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全面、准确开展绩效评价,客观、真实反映考核结果,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二)简便易行、突出重点。绩效指标要具备权威性和代表性,尽量量化并合理赋分,便于操作和衡量,不能量化要定性说明。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重点工作的考核力度,有效实现绩效综合评价。

三、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承担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实施的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针对2024年度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包括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绩效结果3部分。

1.组织管理。考核项目组织和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分值为30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资金管理、规范实施等。

2.项目执行。考核项目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分值为50分,主要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等。

3.绩效结果。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目标和取得的成效,分值为20分,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三)考核方式。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工作以青铜峡市农业技术和农机化推广服务中心自评为主,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核,得出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四)时间安排。绩效考核验收时间为12月30日前。

四、工作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自治区农财两厅下达的计划任务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资金(含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推进园区的成效、经验、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及时上报,以备自治区考核验收组检查验收。


附表: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024年葡萄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组织管理

30

组织

建设

8

成立工作机构

2

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得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


制定工作方案

3

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项目任务的措施和具体要求,得3分。未制定方案不得分,方案任务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视情况扣0.5-1分。


明确工作要求

3

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或考核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3分。未开展检查验收或考核的,每少一项扣0.2分。


资金

管理

15

资金到位率

4

项目资金投入与自治区总体方案中下达的资金任务相匹配,得4分。未专款专用、截留或挪作他用的,扣4分。


资金时效性

4

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得4分。迟拨或滞拨按资金比例扣分。


资金使用规范性

4

资金完全按照用途支付,得4分。基本按照用途支付得1分;未按照用途支付,扣4分。


财务管理

3

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财经制度,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得3分。材料不完整、核算不规范,每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规范

实施

7

制度建立健全

3

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得3分。未落实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档案管理规范

4

项目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档案管理规范,得4分。档案资料不完成,程序不规范,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项目执行

50

产出

数量

10

项目实际完成率

10

完成项目任务,得10分。任务数未完成的,按比例相应扣分。


产出

质量

40

技术指导

8

有技术指导方案,项目各环节均开展实地技术指导,有指导记录,得8分。技术指导方案不完整,开展技术指导不全面,技术指导记录不完整得2-7分;无技术指导方案、不开展技术指导,无指导记录,不得分。


试验

8

有试验方案并开展试验,试验数据记录全面、资料真实、试验总结完整,得8分;基本完整得2-7分;不完整,不得分。


技术培训

8

培训人数40人(次)以上得8分;培训每减少10人扣2分;扣完为止。


现场演示

8

围绕项目实施召开1次自治区级现场演示会,得8分;举办2次以上(含2次)县级现场会且示范宣传效果明显得5-7分;举办1次县级现场会且示范宣传效果明显得3-4分;不举办,不得分。


信息宣传

8

在自治区及以上相关媒体上围绕项目实施进行宣传,每宣传报道1次得4分;在县域内媒体上每宣传报道1次得2分;最高8分。


绩效结果

20

经济

效益

5

农机装备数量和带动社会投入

5

园区农机装备数量增加,带动社会投入增加,得5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社会

效益

5

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现代农业发展

5

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现代农业发展,得5分。


可持续性影响

5

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乡村振兴

5

能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快速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撑保障,得5分。


满意度

5

农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公众满意度

5

农户、农机服务组织和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得5分。低于90%按比例相应扣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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