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81015/2024-00199 | 发文时间 | 2024-12-10 |
发布机构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的通知 |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青铜峡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已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铜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铜峡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率,结合我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推进实际情况,制定青铜峡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如下:
一、资金调整依据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两个优先”,优先到人到户、优先产业发展项目作为资金安排重点,确保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65%以上。
二、资金调整计划
1.资金调整来源。本次共计调整资金60.63万元,一是调减邵岗镇玉泉村富民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资金620万元,本次调减33.15万元;二是调减邵岗镇邵南村冷凉蔬菜包装车间建设项目,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300万元,本次调减27.48万元。
2.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共计调整资金60.63万元,计划用于2个方向。一是调整用于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雨露计划”项目,本次调增15.6万元(农业农村局);二是调整用于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产业补助项目,本次调增45.03万元(其中:青铜峡镇20万元、邵岗镇25.03万元)。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资金调整计划下达后,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按照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12月底前资金支付率达到100%以上(除工程质保金)。同时,加快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及后续资产移交等工作。
2.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衔接资金项目三级公示公告制度,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引导群众参与衔接资金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的技术业务指导、跟踪服务,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和后续管护,提高衔接项目使用效益。
4.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强化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衔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青铜峡市2024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分配计划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