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24-00044 发文时间 2023-12-29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3年度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关于2023年度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青铜峡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党办〔2019〕113号)《青铜峡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发〔2020〕4号)相关要求,我局选择了青铜峡市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青铜峡市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5个财政重点项目和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铜峡市融资担保机构古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个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以及青铜市政府债务整体管理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及评价程序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青财发〔2023〕88号)文件,明确了2023年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等工作安排。全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委托第三方评价实施阶段和结果汇报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2月-10月)。

由市财政局预算室牵头,提出2022年、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初步意见,原则上选取投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点民生项目。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并反复筛选后,确定了青铜峡市2023年偏远地区学生乘车补助、青铜峡市2023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选取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2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青铜峡市政府债务整体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1.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及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结合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按照“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的评价逻辑进行指标梳理。在共性指标设置之外又根据项目的特性设置了个性化指标。

2.开展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是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三是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及满意度。

3.依据分析结果评价打分。按照评价组制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总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三)结果汇报阶段(2023年12月)。

根据指标体系的评分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得出综合评价结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将评价结果反馈至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过程。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青铜峡市2023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执行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事关基层政权巩固、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及乡村振兴建设成果。青铜峡市所属8个镇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517号)和《青铜峡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的村级经费运转制度,确保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3.4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部分村级报账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对财经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够熟悉,不能清晰地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不能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在走访过程中,各村委会均未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外出管理制度及外出记录等。

4.评价结果建议。各镇应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切实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的村集体账务处理业务的系统培训,使其掌握和理解各项财务制度的要求,不断充实和更新财务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业务能力。严格考勤是手段,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是目的。各镇应制定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外出管理制度》《外出登记台账》和《坐班值班工作台账》,坐班、值班村干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归档备查。

(二)青铜峡市融资担保机构古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单位基本情况。青铜峡市古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批准,青铜峡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的以担保为主业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于2016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1,300万元。通过与银行和各级产业主管部门合作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依托担保基金的放大效应,为以青铜峡市辖区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为全市优势特色产业以及其他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农户合作社和个人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6.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收款项”在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大。代偿回收率仅为1.59%,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性。部门未开展年终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清查和盘点工作。工作计划中提及的4个方面工作均略显宽泛,没有具体工作的细化和量化,工作计划未明确达成目标、时间节点、责任机构归属等。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普遍存在表述过于宏观、缺少必要的细化和量化等问题。

4.评价结果建议。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尽职免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经营业务并积极回收,有效防范和减少因坏账造成的经营损失;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融资担保该少资产比例管理办法》规定,合理控制公司各级资产占比,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加经营积累,进而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企业稳健持续发展。

(三)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整体支出。

1.部门基本情况。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10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铜峡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6号),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综合事务管理、就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贷款发放和创业指导服务、财务资金管理。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定全额预算编制20名。部门现有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主任2名。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7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于年度工作计划普遍存在表述过于宏观、细化量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如2022年工作计划中提及的6个方面工作计划,略显宽泛,具体工作没有细化量化,工作计划未明确达成目标、时间节点、责任归属,难以考核绩效目标。

4.评价结果建议。过于粗放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具体工作的分解、执行和控制,同样也不利于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部门工作任务只有在科学合理地明确和细化后才能更好地推进和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才不会形同虚设。建议在部门年初制订工作计划时务必要求相关科室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要求其提报的工作内容明确具体,能细化量化的要坚决细化量化,不能细化量化的务必说明原因。将其与各科室的考核相挂钩,推动部门工作务实高效。

(四)青铜峡市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81号)文件和《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宁民发〔2020〕81号)文件规定要求,2021年01月0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0元提高到110.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80.00元提高到120.00元(含生活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10.00元的生活补贴救助,对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120.00元的护理补贴救助。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现场查阅资料及现场访谈,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数据存在异动,部分乡镇存在更新不及时,上报迟缓现象。民政局实行“一卡通”发放方式,每月将补贴名单及资金核对准确无误后发至中国建设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发放至各乡镇,因部分乡镇没有中国建设银行,需跨行发放至受补对象账户青铜峡市农村信用社。因跨行发放,需多次核对补贴名单,导致发放补贴时间延迟。因在补贴发放过程中,银行系统出现故障等问题,造成部分补贴未发放成功,还需重新核对,导致发放补贴时间延迟。

4.评价结果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积极调动群众主动申报退出和死亡人员情况;二是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协调沟通,及时报送数据,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健全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机制,逐步解决多头发放、环节过多等问题。规范支付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支付等信息化手段,引导代理银行优化服务,鼓励跨行支付和短信到账通知免费服务;四是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等系统,强化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五是推广财务“互联网+代理记账”模式,加强补贴资金基础管理。

(五)青铜峡市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由青铜峡市教育局实施的资助补助项目涵盖以下方面:学前两年方面、学前一免一补方面、义务教学生活补助方面、普高助学金方面、普高免学费方面、中职国家助学金方面、中职国家免学费方面。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困难学生补助更精准、更及时,离不开信息化支撑。绩效评价访谈过程中,在贫困学生筛查中,民政部门系统数据更新、录入存在一定延时滞后。例如:在走访过程中实际存在的低保人员信息未能全面录入系统,从而不能及时得到及时补助。有关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项目的管理范围、资金分配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稍显不足。

4.评价结果建议。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经济收入等进行认真审查复核。核对低保证号、核算收入、调整保障金额、录入信息,并对以往没有及时变更过的、有错误、有疑问的信息及时核实调整完善,确保了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为今后低保工作提供准确、规范的基础数据。精准摸底受助学生信息,确保资助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证了受助资金发放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进一步完善有关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项目管理范围、资金分配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参与者职责、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及绩效管理等制度,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流程》、《国家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以利于各部门、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六)2023年偏远地区学生乘车补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政府、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过去,农村地区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大部分为租赁车辆,这些车辆存在无运营手续、车况差、超员的现象,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尽快让学生坐上安全便捷舒适的校车,解决因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滋生的安全隐患,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关于审议<青铜峡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报告》(青教发〔2016〕244号)的要求,经吴忠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青铜峡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08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银川市鹏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青铜峡市校车运营项目合同书》,成立青铜峡市校车公司,实行校车公司化管理,大力推行校车正规化运营,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旨在改善学生出行条件,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隐患,为学生创造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项目续签的《青铜峡市校车运营项目合同》,合同文本引用法律条款专业性有待加强。

4.评价结果建议。《民法典》自2021年01月0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适用民法典,青铜峡市教育局后续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需严谨审阅,规避法律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整改、调减或撤销,最大限度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资金配置效率。同时,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常态化机制基础上,不断拓展绩效评价模式,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