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08/2023-00140 发文时间 2022-12-30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关于2022年度财政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青铜峡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党办〔2019〕113号)《青铜峡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发〔2020〕4号)相关要求,我局选择了青铜峡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青铜峡市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5个财政重点项目和青铜峡市融媒体中心、青铜峡市融资担保机构古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个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及评价程序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青财发〔2022〕111号)文件,明确了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职责分工等工作安排。全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前期准备阶段、委托第三方评价实施阶段和结果汇报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2月-10月)。

由市财政局预算室牵头,提出2021年、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初步意见,原则上选取投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点民生项目。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并反复筛选后,确定了青铜峡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青铜峡市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青铜峡市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选取青铜峡市融媒体中心等2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1.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及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结合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按照“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的评价逻辑进行指标梳理。在共性指标设置之外又根据项目的特性设置了个性化指标,例如:青铜峡市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设置了“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及“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指标。

2.开展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一是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三是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及满意度。

3.依据分析结果评价打分。按照评价组制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总分值为100分,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三)结果汇报阶段(2022年12月)。

根据指标体系的评分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得出综合评价结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将评价结果反馈至项目实施单位,督促项目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过程。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预算资金12742.0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769.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2973.00万元,第一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000.00万元;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000.00万元,市本级1000.00万元。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别由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就业局、青铜峡镇、邵岗镇、瞿靖镇、叶盛镇、小坝镇、大坝镇、峡口镇及陈袁滩镇负责项目实施与管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建、续建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主要包括设施温棚建设、肉牛养殖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硬化道路项目、人畜饮水项目、公共设施建设、扶贫车间建设等;二是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对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贴息项目。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结束未及时编制结算审核、财务决算。产业项目中,各实施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均依据程序完成自验,但未能够及时聘请第三方按照具体项目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按照财务程序将在建工程做固定资产处理,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档案体系。履职能力需加强。产业项目在实施后,未建立健全长期可持续维护机制;部分资产在未实施决算后已交付村集体。

4.评价结果建议。实现“应转尽转”,完善资产管理。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建议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尽快完善,为下一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加强绩效目标填报研究,科学合理补充完善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目标填报中有效涵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置与年度工作内容相匹配。重点对经营性扶贫资产特别是产业扶贫资产进行市场化运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扶贫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资产收益分配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实施,重点将资产收益用于推进衔接各项工作,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必须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定科学的分配方案。

(二)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两家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划分区域开展农业保险承保业务。项目的实施旨在推进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和扩大农业再生产,有利于维持和保障农民收入,灾害发生后农民可以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减轻损失,缓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应急能力。青铜峡市农业保险规模包括中央补贴、自治区级补贴及市级保险三个层次,青铜峡市财政局制定了《2020年青铜峡市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险开办品种、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保费承担比例、保险范围及理赔触发标准等。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5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农户对保险认识度不高,个别险种参保率较低。开展项目监督检查佐证资料整理收集不充分。回访制度不够完整、规范。基层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理赔信息公示方式有待改进。

4.评价结果建议。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知晓率。增强项目管理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保险机构应加强承保、理赔回访记录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信息公示方式方法。

(三)青铜峡市融资担保机构古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单位基本情况。青铜峡市古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批准,青铜峡市财政局出资设立的以担保为主业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于2016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1,300万元。通过与银行和各级产业主管部门合作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依托担保基金的放大效应,为以青铜峡市辖区小微企业、“三农”、创业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为全市优势特色产业以及其他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农户合作社和个人贷款融资难的问题,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持续发展。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3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单户500万元以上及以下“平均融资担保综合费率”指标完成值未达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完成值未完成要求目标。“应收款项”占用金额较大,影响公司流动性。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健全。逾期贷款担保金额及重要诉讼、仲裁较大,存在一定风险。代偿回收工作推进力度和进度有待加强。

4.评价结果建议。在后续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对标政策规定和指标要求,合理控制担保费率及收费标准,有效发挥并进一步释放国有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性服务效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开展并加大代偿款催收追偿工作力度,审慎开展经营业务并积极回收,有效防范和减少因坏账造成的经营损失。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合理控制公司各级资产占比,通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加经营积累,促进企业稳健持续发展。

(四)青铜峡市融媒体中心整体支出。

1.部门基本情况。青铜峡市融媒体中心的前身为“青铜峡市广播电视台”,为青铜峡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共产党青铜峡市委员会和青铜峡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党办﹝2019﹞112号),组建青铜峡市融媒体中心,保留青铜峡市广播电视台牌子,为市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编制人数57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1.7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年初预算中的绩效目标申报表涉及7项重点工作,7张绩效目标表中的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的分值与对应的三级指标分值之和不一致;另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三级指标未体现指标本身的含义。

4.评价结果建议。建议加强绩效指标管理,对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项目和分值仔细审核;另外,深入理解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值的含义,在设置指标时进行详细准确的描述。根据国家和行业政策,确定规划理念、创新规划思维、改进规划方法,以创新求进谋划未来发展战略,找准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做好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为: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2022年可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合计13,037.84万元。其中,2021年度结余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46.33万元,2022年当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合计12,691.51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10,275.00万元,自治区资金2,357.24万元,其他资金59.27万元。2022年当年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022年实际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合计11,104.20万元,其中,使用2021年结余资金234.63万元,使用2022年当年预算资金10,869.57万元,2022年当年中央和自治区及其他预算资金使用率85.64%。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1.78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绩效目标不够全面、精细。2022年青铜峡市民政局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制订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较高,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较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部门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项目不匹配,未设置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绩效目标,儿童救助补助中未列明救助补助人数,不够精细,考察不够细致。

4.评价结果建议。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建议青铜峡市民政局在后续的项目预算申报中,根据预算合理编制绩效目标,且将绩效指标细化,注意在设置产出目标用准确并且细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量化设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等目标。

(六)2022年养老保险基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青铜峡市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主要由养老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构成;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

全市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7,075.95万元,支出104,207.4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868.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581.51万元,基金处于“收入大于支出,且有较大结余”状态,基金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充足。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1分,评价结果为“优”。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个别待遇领取人员认证管理、对基层业务经办人员培训指导、内控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不足。各险种操作系统相对独立,联网对比互查时效性、便捷性欠缺,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完善。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宣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网络新媒体等利用空间可深度挖掘。

4.评价结果建议。针对业务经办人员定期组织政策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深入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重点行业、企业的宣传金额征缴稽核,积极扩大社保政策宣传覆盖面、增强监管指导服务性和业务办理规范性。常态化开展系统联网互查和信息筛查比对工作,有效杜绝业务经办过程中的漏洞和不足。严格执行内控奖惩和考评制度办法,进一步增强经办业务人员岗位责任意识。

(七)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建发〔2022〕5号),青铜峡市2022年度租赁住房保障目标任务为发放租赁补贴150户,无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无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任务。青铜峡市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150户,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100.00%。青铜峡市2022年无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青铜峡市2022年无公租房分配任务。青铜峡市作为公租房房源的住房共有5396套,截至2022年底,青铜峡市共完成公租房配租5006套,空置房屋390套。

2.项目评价结果。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3.65分,评价结果为“良”。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报送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社会力量及居民投资不足。项目资金支付缓慢,预算执行率不足100%。未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制度公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较少。提升类改造不足,改造标准较低。

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制的小区较少。

4.评价结果建议。一方面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及老旧小区住户自行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拓展参与主体的利润空间、提升投资收益,运用市场化方式增强老旧小区改造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以及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为施工单位高质量完成工程内容提供资金保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承办: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青铜峡市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宁ICP备17001306号    网站标识码:6403810007    宁公网安备64038102000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