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81016/2019-00013 发文时间 2019-04-26
发布机构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 2019年“五一”期间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19年“五一”期间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通知

 

 

 

 

青文体广发〔201956

 

关于做好 2019年“五一”期间文化旅游领域

安全生产排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各经营场所: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全市进入旅游旺季,各文化旅游等经营场所的客流量大幅提升,安全生产隐患增多增大,安全防控任务严峻。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假日文化旅游环境,青铜峡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一”期间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排查时间

2019年4月265月8日。

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为全市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主要包括网吧、歌舞娱乐、演艺、出版物、印刷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文物保护单位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游企业、旅行社、农家乐等旅游场所;

三、排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等制度。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情况;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规范用火、用电;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是否按照规范敷设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是否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测。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况,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维护、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排查台账并及时登记是否落实管控措施。

、工作要求

(一)责任到位。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隐患排查、监控防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开展自查。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要增强“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意识,组织力量严格对照排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具体自查方案,对单位消防设施游乐设备设施、游船、食品等领域仔细排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早预防早治理。景区、旅行社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游乐设备设施、游船等,一律停止运营使用,严禁租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强化宣传。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要针对场所人员密集的特征全员行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使用音频视频设备播报、向场所游客和消费者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掌握安全生产常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督查整改专项排查期间,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发现的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现场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惩。

此次专项排查行动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文化旅游单位、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要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开展的相关工作有信息报道、图片资料、有排查记录、有自查台账等资料并归档整理。各单位、经营场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5月9日前,向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工作安排、信息和工作小结等文字资料

 

联系人:龚志刚

联系电话:3052321

电子邮箱:qtxgzg@163.com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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