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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出让结果公示 宁国土资交矿示字[2025]11号

时间:2025-01-17 来源: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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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工作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矿业权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16日挂牌出让1个采矿权,并于2025年01月16日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

编号

  采矿权

名称

  地理位置

  矿种

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万吨)

采矿权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宁采矿字

[2024]-045号

宁夏青铜峡市峡口镇九泉沟9号建筑用砂岩矿

青铜峡市峡 口镇九泉沟

建筑用砂岩

0.4218

  4752.96

  详见附件

二、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单位

统一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挂牌成交价



    宁夏萌生矿业  限公司


91640381MADX192R4Y

王继祖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小坝镇古峡东街155号房

5826.58万元


三、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2月0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同时向交易中心或出让人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四、联系方式

1.出让人: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所: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青铜峡市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联系人:丁建忠

联系电话:13895249165

2.交易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0951-6891025


青铜峡市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17日        


矿区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采矿权交易编号

开采标高(米)

点号

X

Y

宁采矿字[2024]-045号1556m-1465m

1

4181638.21

35594464.25

2

4181590.25

35594663.1

3

4181652.87

35594772.69

4

4181629.99

35594966.58

5

4181432.4

35595299.94

6

4181249.79

35595299.95

7

4181161.24

35595060.97

8

4181022.75

35594908.37

9

4180931.34

35594914.56

10

4180941.62

35594832.87

11

4181082.98

35594641.13

12

4181068.31

35594567.75

13

4181025.75

35594567.26

14

4181046.71

35594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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