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来源: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关于印发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

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粮油企业:

根据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青铜峡市财政局关于呈报青铜峡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青发联发〔2018〕58 号)及《青铜峡“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加遴选。

附: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

竞争性遴选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青铜峡好粮油”行动为抓手,创建青铜峡“好粮油”示范县,培育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2,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到2020年,全市粮食种植优质品率提高30%以上。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20%以上。示范企业生产的“好粮油”产品在本企业产品总产量中的占比高于30%以上

二、参加“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应具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8.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9.自治区“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产品入围企业。

10.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良好的销售渠道;

三、参加“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提交资料

参加“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须提交《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内容含目录、企业基本情况、实施方案及其相关证明资料。

1.制定《**企业**年“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目标、主要内容、资金安排、时间进度、预期效果、保障措施以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等。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经济引领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优质优价收购量粮油加工产品的优质品率和销售率对优质粮食品种实行专收、专存、优质优价,着实提高优质优价收购量,年均提高种粮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6.7%,带动农民增收。当年12月底前优质水稻订单履约率达到90%以上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及时兑现农民售粮款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粮油产品生产规模、产品品种、销售收入、利税总额、人员情况、资产结构、工商税务登记粮食收购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原料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设施等情况。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品牌建设情况,以及取得的管理认证资格、各类荣誉等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出具相关业绩证明

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身份证明)

6.由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7.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信用记录;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无违法违规行为;

9.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是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的;积极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科技合作,开展科技创新,开发生产“好粮油”产品,提高符合“好粮油”标准产品的比重。积极采用新技术,生产加工绿色优质粮油投放市场,促进产品结构提质升级,提升粮油加工产品的优质品率,出具相关证明。

10.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11.市农牧局认定每年在本地区域内建设有2万亩以上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或与本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粮食种植主体签订优质水稻订单2万亩以上。

12.企业承诺自觉接受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粮食优质品率、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生产的“好粮油”产品在本企业产品总产量中的占比等情况调查。

13.由所在县级粮食局、信访部门出具的无售粮农民或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粮食种植主体举报拖欠售粮款证明。

14.积极做好企业“好粮油”产品网上销售工作,提高优质优价购销量。在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设立“好粮油”专柜,在居民社区设立优质粮食门店,在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设置自助销售设备等证明材料。

15.加强生产、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全过程质量分析,完善生产记录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和操作规范,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实现企业“好粮油”产品质量可追溯等证明材料。好粮油示范企业分季度向县级以上粮油质检机构进行产品送检,承诺接受县级粮食质检机构定期、不定期对好粮油示范企业产品进行抽检。

16.企业创建“好粮油”示范企业责任主体的承诺书。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17.“好粮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制,年底考核完不成任务的示范企业予以取消。第二年重新遴选,上年被取消企业不得申报以后“好粮油”示范企业资格。

四、遴选方式

1.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公告。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青铜峡市政府大楼604室,联系电话:0953-3055201。

3.报名截止时间:自2018年3月21日至3月27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4.2018年4月8日前提交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申报书(胶印)9册,与现场人员当面进行封存。

5.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并于当场宣传遴选结果。

6.遴选结果当日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竞争性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五日后,确定青铜峡市“好粮油”示范企业名单。

联系单位青铜峡市发改局(粮食局) 

联系人:顾嘉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53-3055201

监督电话:青铜峡市发改 联系人:张杰民   联系电话:0953-30513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