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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改[2007]76号
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开发建设青铜峡市华鑫机电公司厂区商住楼项目立项报告的请示”(青恒发[2007]2号)收悉。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2006年12月4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先期开发建设青铜峡市华鑫机电公司厂区1﹟、3﹟商住楼。现将有关事项核准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汉坝东街以南、汉延渠以西、原家电厂院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先期开发建设的1﹟、3﹟商住楼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5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望尽快准备完成前期工作并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后开工建设。
五、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二年,二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发生重大变化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二00七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房屋 建设 电机厂商住楼 核准 通知
报:市人民政府。
送: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市政府何市长、
市委杨副书记、张慧副市长、学慧副市长。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7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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