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原则,推动青铜峡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相适应,深化细化实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宁党发〔2023〕15号)和《吴忠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吴党办发〔2024〕20号)措施任务,推进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建设,根据青铜峡实际,编制了《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完善征求意见稿。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18日共30天,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编制单位提出。
单位名称:青铜峡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青铜峡市古峡东街51号
联系电话:0953-3058786
联 系 人:张震
邮 箱:qtxsswj@nx.gov.cn
附件:青铜峡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青铜峡市水务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