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委建立机关党务工作
督查和限期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狠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对所属各总支、支部实行工作督查和限期整改制度。督查和限期整改的重点内容包括总支、支部是否重视和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是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工作,对机关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等十四个方面。
    对规定的14个方面的重点督查内容,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年底考核根据平时抽查、检查的记录情况,汇总打分,通报考核结果。凡被通报的机关党组织,取消当年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先树优资格,并对党务干部提出调整意见。对机关党建工作有创新而被上级党组织推广的,给予加分。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对布置的年度重点工作,工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特别是有制度规定和时限要求的工作,机关工委将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机关党组织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对在要求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机关工委将在市直机关范围内进行通报,进一步督促其尽快整改。

 

青铜峡党建图片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