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青铜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党管人才要求,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规划和部署全市人才工作。
2、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
3、及时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市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
4、提出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领导、协调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
7、提出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意见
8、审议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的优秀人才和先进工作单位。
9、完成上级人才工作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吴忠市委、吴忠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规划和部署全市人才工作。
2、对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
3、及时掌握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人才强市战略的要求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市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
4、提出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督促检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5、领导、协调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与完善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
7、提出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安排方案,研究该项资金的使用意见
8、审议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表彰的优秀人才和先进工作单位。
9、完成上级人才工作机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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