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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根据吴忠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现就全市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对党员干部权利的监督和制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推行党务公开工作总的基本原则是: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努力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3、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5、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行。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扩展深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长效管理。
二、党务公开的对象和内容
(一)公开对象:全市各镇、街道、机关、事企业党(工)委,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各单位及农村(社区)党总支、支部。
(二)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具体可分为七个方面:
    1、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发展党员预审、公示,后备干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民主评议党员、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等。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贯彻“八荣八耻”情况,重要问题通报、报告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和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党建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如村党组织实施村级领导班子公开承诺制落实情况和党员“设岗定责创星(十颗星)”情况等;社区党组织在册和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服务、开展结对帮扶情况等;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 “一业一争优”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情况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情况等。
    7、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形式: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黑板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村务、厂务和校务公开栏合并设置,也可以借助宣传橱窗)、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选择并创新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
    2、公开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四、监督保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
    1、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涉及全局性的问题或党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3,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要向群众公布每月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领导干部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4、实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党内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优先受理,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干部,听取其意见。
    5、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党务公开的成功经验要广泛宣传报道,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要予以曝光。
    同时,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五、几点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推行党务公开工作要与政(村、厂、校)务公开相结合,既要积极借鉴政(村、厂、校)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形式,又要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使党务公开与政(村、厂、校)务公开有机协调,相互促进。
推进党务公开要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方针,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做表面文章,反对搞假公开、虚公开,应付群众,走过场。
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从2006年6月开始全面实施,“七一”以后党务公开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市委组织部将把党务公开工作列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并对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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