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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青铜峡市“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在市委党校举办一期村干部大专班,集中在全市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为农村基层组织培养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农村党员干部和管理人才。经过三年努力,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二、专业和学制
    开设农村经济管理专业,学制为三年。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发给宁夏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的大专学历待遇。
三、推荐、报名条件
    1、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
    2、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立志献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教学形式
    严格按照正规高等函授教育的相关规定进行教学和学籍管理,由市委党校与宁夏大学联合办学。采取高校在职函授教育、课堂辅导与业余自学相结合,集中面授与远程视听相结合,看书自修与社会实践的方法进行辅导学习。考虑到农村生产和工作的实际,面授辅导和考试安排在农闲时节,集中在市委党校进行,平时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学员进行自学。
五、报名、招生办法
    1、各镇根据一村1名的分配名额,按照1:2的比例做好报名工作,并在2007年5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具体报名、填表、缴费及查验证照等工作由市委党校负责办理。
    2、市委党校统一组织辅导复习,统一组织参加入学考试,依据考试成绩和实际情况,按比例择优录取,发入学通知书。
六、学习费用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区物价部门核准,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300元,由组织和个人分担。其中,市财政承担60%,市党费留成承担20%,学员个人负担20%。教材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由学员个人负担。
七、几点要求
    1、各镇党组织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市委党校搞好招生宣传工作和推荐选拔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切实搞好推荐选拔工作。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个人报、组织推、群众评、党委定”的组织程序,把好生源质量关,真正使那些愿意学习、有志于农村工作的年轻干部接受系统化、专业化的教育,使其尽快成长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
    3、各镇在推荐人选的过程中,要注意着眼长远,把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学历教育与下半年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那些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有志于长期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的干部推荐上来,防止一边教育培训、一边调整更换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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