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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发〔2007〕64号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的公告(第2号)
各镇人民政府、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5〕99号)的要求,现将第二批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青铜峡市广播电视局等17个法定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依据在青铜峡政府公众网(网址:WWW. QTX. GOV. CN)予以公布。
附件:1、青铜峡市广播电视局行政执法依据
2、青铜峡市旅游局行政执法依据
3、青铜峡市农机局行政执法依据
4、青铜峡市农经站行政执法依据
5、青铜峡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依据
6、青铜峡市档案局行政执法依据
7、青铜峡市物价局行政执法依据
8、青铜峡市粮食局行政执法依据
9、青铜峡市房管所行政执法依据
10、青铜峡市质监站行政执法依据
11、青铜峡市结防所行政执法依据
12、青铜峡市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依据
13、青铜峡市商业总公司行政执法依据
14、青铜峡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依据
15、青铜峡市农机监理站行政执法依据
16.青铜峡市文物管理所行政执法依据
17、青铜峡市地方海事局行政执法依据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 执法 依据 公告
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吴忠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门、人大、政协,驻青区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青铜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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