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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发改[2007]92号
市宏远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改造续建小坝镇家属小区22﹟住宅楼的请示”(小镇发[2007]46号)收悉。为了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消除危旧房屋安全隐患,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和和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按照环境整治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改造小坝镇家属小区22﹟住宅楼。现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小坝镇家属院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90 M2,总建筑面积2490M2。
三、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筹集方式:概算总投资175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待前期工作完成及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二年,二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发生重大变化的,本核准通知自动失效。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房屋 建设 核准 通知
报:市人民政府。
送: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市政府何市长、
市委杨副书记、张慧副市长、学慧副市长。
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7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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